本來是想寫現在的房東有多機車~
但是仔細想想..跟前任房東比的話.
那麼他的機車只能跟難搞搆的上邊而已~
我之前租的房子是在台中市西屯派出所附近.
是一個有點偏僻的小巷子。房東就住隔壁~
我剛住進去的時候.因為時間有點趕。
所以也沒想那麼多,不過住越久越覺得奇怪。
1.門口.走廊從不打掃
2.颱風天走道積水也不處理
3.房東從不巡視房子
從以上幾點讓我覺得房東似乎只是想把房子租出去.
而並不在乎將來房間變怎樣?!更別說房客租屋舒適度~
但是因為搬家很麻煩&房子離公司超近..
所以我就想能忍則忍~
後來剛好有朋友也想租房子~
公司也剛好在附近.所以我推薦她來住我這邊
跟房東詢問時.房東一口答應.
並說若成功.會給我1000元介紹費
(最後1000元也沒給我.還說沒答應過我.機車)
後來達成協議.我們希望能有一台脫水機~
若有脫水機.我們兩個則繼續租屋.
否則的話我將和朋友一起搬走
結果後來房東答應我們了..
但是...
房東將脫水機放在樓頂.但是沒裝電燈
沒錯~沒電燈.而且樓頂風沙又很大~
真的不知道房東到底在想什麼..
買了一台新的脫水機~
美其名是給房客方便.但卻又放在沒燈的樓頂..
真的讓人搞不清楚是"美意"還是"沒意"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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