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吧~

我來說一下我跟前室友間的事情吧..

就在我搬出宿舍之後..

由於我之前申辦的adsl.modem.市話

合約日期還沒到.因此若我不繼續使用就必須付違約金.

所以儘管我不太喜歡我前室友.

還是把市話過戶到我室友名下(至少不用付市話違約金)


而其實我搬出宿舍時,跟公司的宿舍合約還未解.

因為那段時間負責此業務的同事剛好請假去旅遊~

不過因為我不想打擾旅遊中的同事.

因此想說等她回來再辦一下手續就好了~


沒想到我搬出去後的第1天...

我前室友就打電話來說她朋友想要住進去..

我就跟她說~公司應該OK吧.

只是程序上要先辦完手續再搬進去住~


於是搬出後第3天我回去拿東西發現..

我的床已被佔據..看來她朋友也已入住..

其實她朋友住不住跟我是沒啥關係啦..

不過她朋友入住的期間.

費用可能還是我出.所以很不爽~


於是在這不爽的情緒驅使下..

我就去跟總務說.說我已搬出宿舍及目前情形.

於是總務就把我的宿舍費用算到我搬出那天.

也說要口頭警告我前室友~


其實如果我知道費用是算到我搬出宿舍那天..

那麼我應該就不會去報料(雖然還是對她很不爽)

不過畢竟跟我無關了..

算了..反正她也只是受到口頭警告而已~


不過..

我前室友今天打電話跟我說想接收我的ADSL.MODEM.市話

好吧..看在她讓我省了$1000多的份上~

就原諒她以前種種行為吧..

阿彌陀佛~善哉善哉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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