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來是想寫現在的房東有多機車~

但是仔細想想..跟前任房東比的話.

那麼他的機車只能跟難搞搆的上邊而已~


我之前租的房子是在台中市西屯派出所附近.

是一個有點偏僻的小巷子。房東就住隔壁~


我剛住進去的時候.因為時間有點趕。

所以也沒想那麼多,不過住越久越覺得奇怪。

1.門口.走廊從不打掃

2.颱風天走道積水也不處理

3.房東從不巡視房子

從以上幾點讓我覺得房東似乎只是想把房子租出去.

而並不在乎將來房間變怎樣?!更別說房客租屋舒適度~

但是因為搬家很麻煩&房子離公司超近..

所以我就想能忍則忍~


後來剛好有朋友也想租房子~

公司也剛好在附近.所以我推薦她來住我這邊

跟房東詢問時.房東一口答應.

並說若成功.會給我1000元介紹費

(最後1000元也沒給我.還說沒答應過我.機車)

後來達成協議.我們希望能有一台脫水機~

若有脫水機.我們兩個則繼續租屋.

否則的話我將和朋友一起搬走

結果後來房東答應我們了..

但是...

房東將脫水機放在樓頂.但是沒裝電燈

沒錯~沒電燈.而且樓頂風沙又很大~

真的不知道房東到底在想什麼..

買了一台新的脫水機~

美其名是給房客方便.但卻又放在沒燈的樓頂..

真的讓人搞不清楚是"美意"還是"沒意"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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